网友评论
我也找茬
评分:
1分
2分
3分
4分
5分
平均得分:
0
分,共有
人参与评分
查看原文:
以法眼观察,榆林猥亵事件的嫌犯,既伤害了精*病人,又涉嫌在公共场所侮辱猥亵妇女,已属刑事犯罪范畴,究竟如何处置,还得交给法律。
请文明发言
网友找茬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我也找茬
验证码:
匿名发表